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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中国证监会的建议}
我以一个普通股民、一个权证投资者的名义郑重向中国证券市场的最高管理机构——中国证监会提出如下建议: 在股指期货推出前先行推出权证的融券有以下好处: 1、对投资者有益: 投资者因为有了做空机制也就不至于在大盘下跌时坐以待毙,只能认赔或者退出市场,造成股民怨声载道,有了卖空机制,在股市下跌时照样可以有很多人赚钱而不是赔钱,可以改变人们对股市的认识,让人们知道,股市下跌也可以赚钱,股民也会自己选择学习一些股市里操作的技巧而不是去像赌博一样操作股票。 2、对国家财政有利: 由于股市有做空机制,股市中不至于使很多股民在看空后市的时候由于无法赚钱而离开股市,这样增加了市场的活跃,也增加了券商的收入,从而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3、避免股市大起大落对社会稳定有一定的作用: 我国目前股市是没有做空机制的单边市,在大盘弱市时或者宏观面不好时,机构想赚钱只能拼命打压股市,留出下次上涨反弹的足够空间,如果有了做空的机制,他们自然就不必这样,因为下跌时也可以赚钱的,从而预防了中国股市大起大落的惯例。另外当投资者看空股市时也有了对冲的工具,在股指期货推出之前,让更多的想进入未来股指期货的投资者演练一下卖空机制下如何操作,让权证市场成为股指期货风险教育的大课堂,它就算是股指期货的“学前班”。因为股指期货推出,必然会有很多股民加入其中,他们大都习惯了在股市里的单边操作,从中国的证券市场成立至今,我们的证券市场只有买了后上涨再卖,才可以赚钱,一个下跌的市场由于没有做空机制几乎是不可能赚钱的。想做股指期货的股民,他们先在这里练习一下如何做空,和让他们知道做空也是有风险的。我们都知道,股指期货的做空机制是建立在保证金制度之上的,他的盈利和亏损是放大的,当你的判断和市场的实际走向相反时,你的亏损也不像操作股票一样只损失手中持有的股票面值,而是你账面的保证金,就好像股市里的资金余额,而且保证金亏损到一定程度会要求你追加保证金,否则将强制平仓你原来持有的合约,你就不会有任何回本或者盈利的机会了。而指数认沽权证和权证的融券做空风险远小于股指期货,不至于被迅速的清出市场,也就避免了股指期货推出后很多投资者造成因不熟悉股指期货而贸然入市,产生很多不良的后果,甚至威胁到我们和谐社会的建设,避免股指期货成为社会不安定因素之一。有人会说权证本来就是过度投机的,有了融券不是更投机了吗?错了,有了融券会抑制过度投机,因为这和股市是同样一个道理,只有买了再卖才可以赚钱,必然导致过度的上涨,如果可以先卖出的话,当人们看到它远离价值很多的时候必然会有先去卖空的投资者,那样权证也就不会脱离价值太多了,即使有时因股票行情波动大而导致权证波动很大,也并不可怕,因为那时围绕价值的适当的波动,是理性的波动,是价值发现。而不会出现像前一段时间那种严重脱离价值的疯狂炒作。 4、抑制权证过度投机性的上涨,缓解很多权证操作者对我国前期权证市场中机构无风险创设的不满。 据统计,2007年共有26家券商对15只权证进行了781次的创设和注销,实现利润约263亿元。具体到南航认沽权证,截至2008年1月25日,券商在该权证的创设中一共获得约201亿的账面盈利,这还不包括权证交易中收取的手续费。上交所的权证创设制度出台两年多来,其实一直就争议不断。因为只有这些机构才真正拥有了卖空机制,他们高位创设并卖出手中的权证,等到下跌了再赎回注销,而广大的散户和不具备创设权利的券商却只能干瞪眼看着,权证创设在为创设券商带来巨额财富的同时,中小投资者却亏损累累。权证创设制度的设计是为了抑制权证的过度投机,平心而论,也曾经起到过这样的作用,但很多投资者认为这是利益由个人投资者向创设券商单方向输送,这违背了抑制投机的初衷和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原则,我们都知道,继7位权证投资者于1月15日赴京对话证监会之后,南航认沽权证的5位股民于30日来到上海与上证所有关人士进行了面谈,至今,散户们多次到证监会、上交所反映对创设制度的质疑,引起社会很多媒体的关注,矛盾随时有激化的可能,那我们为什么不从我的建议去考虑?如果有了做空可以赚钱的融券业务,当权证离价值相差很多时,即溢价过高的时候,会有很多人对其先卖出,从而避免了该权证的过度投机行为,同时由于可以先卖空,某种意义上类似了机构投资者的对其创设,这不就让个人投资者和机构站在同一起跑线上了吗?真正实现了三公。不光是南航580989这只认沽权证有过度投机行为,目前市场上的认购权证溢价也都很高,5元、6元的权证甚至是超过10元的权证竟然是没有价值的,也存在过度投机的现象,就像上周4.24调低印花税的井喷行情中,权证个别的当天大涨30%多,有的是因为其正股上涨,杠杆很高导致权证因放大效应大涨是合理的,但也有很多是不合理的大涨,甚至认沽权证在正股大涨时也跟着大涨,最终超过20%而被监管部门临时停牌。如果有了融券卖空不也同样抑制了过度投机吗?同时前期券商创设的大量权证正好可为融券所用。
总而言之,在股指期货之前,尽快推出指数权证或者在权证市场推出融券,对股民有利,对国家财政有利,对社会稳定有利,更能体现“三公原则”,让权证市场真正成为投资者喜爱的市场!! 注:文章原发表于中国权证网 http://www.zgqzw.net 权证王 2008-4-27 10:48:00 | 阅读全文 | 回复(6) | 引用通告 |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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